2005年,国家提出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免除课本费;“一补”,即对住宿学生补助住宿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05年,国家提出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免除课本费;“一补”,即对住宿学生补助住宿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