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不是只有名,没有字。
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时取字,女子许嫁时取字。
东汉末年大儒郑玄有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意思是女子十五岁应该许嫁。许嫁的女子,十五岁及笄取表字,如果没有答应嫁人,就二十岁及笄。
不过史书上写女子甚少,写了也大多写某某氏,名字记载甚少。
古代女子一般只有父母喊的乳名,不要说字,绝大多数连名都没有,只是在嫁人后,在自己的本姓前边加上丈夫的姓,称某某氏。
如赵家姑娘嫁给钱家了,就称钱赵氏。只有少数大户人家的小姐才有名,一般也无字。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观念的反映。就连亲属之间的称呼也是严格体现男尊女卑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