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是1912年。公元1912年,公历闰年,共366天,52周零2天。农历壬子年(鼠年),无闰月,共354天。20世纪第2个10年,中华民国成立。清朝灭亡。 清宣统三年辛亥年(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于武昌起义,推翻清朝帝制。湖北军政府的文告和各省响应的宣言不使用年号,使用黄帝纪元;但革命党人讨论成立共和政府时,认为黄帝纪年也不合民主共和的宗旨。 各省代表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大会,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次年(1912年)元旦正式就职,通电各省,颁订国号为中华民国,并且不再使用帝制的年号,以黄帝纪元4609年11月13日(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并改用公历。中华民国成立前的纪年可用“民前”,例如,民前一年就是1911年。
民国元年是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定1912年为民国元年。清朝灭亡后,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1913年为民国一年,这种纪年法为民国纪年。
扩展资料:
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孙中山南下建立国民政府。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朴实。
民国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区划设置仍沿清季之制,全国设23省,省下实行省、府(州)、县(州、厅)三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