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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认定标准2022(山西省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困难职工认定标准2022(山西省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4-06-09 17:06:52

困难职工认定标准2022

困难职工,依据其困难程度分为三类,即一般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原脱困无望),统称为困难职工。

1.一般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2)尚未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经政府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

(3)非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生活困难的职工。

(4)非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生活困难的职工。

(5)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受到重大伤害等原因,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其当年家庭全部的收入50%,生活困难的职工。

(6)因重大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职工。

(7)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

2.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一般困难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职工: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2)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受到重大伤害等原因,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其当年家庭的全部收入,或连续两年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50%的。

(3)因重大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困难程度明显高于一般困难职工的。

3.极困职工的认定标准。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极困职工:

(1)特困职工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经工会组织核查其近5年内靠家庭自身无力摆脱现状的。

(2)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且需要终身治疗,已连续三年以上当年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法定赡养人无力承担责任,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

(3)极困职工由各市级工会上报省职工服务中心审核认定。

4.困难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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