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教师八不能十不准内容如下:
- 八不能:
- 不能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 不能乱印乱发复习资料。
- 不能乱收费乱办班补课。
- 不能随意停学生的课和随意劝学生退学。
- 不能上课期间接听手机。
- 不能未经批准校外兼课。
- 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并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 不能未经批准校外兼课。
- 十不准:
- 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 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 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 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 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 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