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管所先发核查函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人核查函》,传真或寄送至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函后尽快完成核查工作,出具《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
2、派出所出具意见《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先由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意见,载明其个人情况、吸毒行为记录、戒毒治疗记录、需办理驾驶证业务内容等;
3、禁毒大队核查管控信息吸毒人员携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所在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同时申请毒品尿液检测。禁毒大队对该吸毒人员在《吸毒人员库》中当前的管控现状等信息进行核查,并打印其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
4、科技部门尿检至少三次禁毒大队对吸毒人员的毒品尿液检测,要不定期抽检至少三次,每次检测间隔时间至少要在七天以上,并由科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禁毒大队出具意见,并附历次检测报告;
5、取得相关证书后,即可按照正常程序申领驾照,重新考驾照的流程一般如下:
(1)报名。直接到驾校报名。
(2)体检。报完名后,要去车管所进行体检,主要是检查听力、红绿色盲、握力之类,很少有人不合格。
(3)体检合格以后,就要按驾校的安排进行理论学习。
(4)科目一通过以后,就要进行科目二的学习,也就是场地内的驾驶技术。
(5)科目二通过之后,就是科目三的学习,即实际道路的驾驶。
(6)通过科目三以后,还要再进行一场理论考试,即科目四。通过笔试后,就可以等着拿驾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