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电所内部设立了一长四员,两班一室管理体制。
所谓一长四员,是指供电所设置所长一名,四员是指设立安全管理员、生产管理员、线损管理员、营销管理员各一名。
所谓二班一室,是指成立置营销班、配电班和客户服务室。
当初改革的初衷是为了人员组合优、班组分工细、职责范围明、绩效考核严。所长一定要是听话的人,但听话不等于会技术,懂管理,所以设立的“管理四员”就是将供电所的技术和管理重点突出出来,找专门人员协助所长完成管理任务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供电所长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所长安全职责
1、所长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3、组织实施本所“两措”计划,并监督实施效果。
4、支持本所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本所安全分析例会。
5、坚决执行“两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严格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6、负责本所《电业安全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每月参加班组安全例会1—2次。
8、积极配合上级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