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高度为室内地面到房顶的高度不低于二点八米。室内高度不低于二点八米是国家商品住宅房的建筑标准,开发商建房一般都按这个标准执行。安置房是国家针对低收入家庭补助资金建造的优惠房。质量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
一、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2.6.1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第2.6.2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3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5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