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基本标准
1.景区内的餐馆或摊点规模数量应与接待游客规模相适应。
2.装饰装修风格与提供的菜品服务相协调,就餐环境整洁优美,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3.餐厅应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污渍。桌布、口布等棉织品洗涤彻底,无污渍、无异味。香巾一客一清洗,一客一消毒。
4.出售的食品饮料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各种餐具由专人洗涤保管,消毒彻底,摆放整齐,取用方便,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餐具、酒具等光洁明亮,无水迹、无油污,完好无损,无缺口、无划痕。
6.厨房食品加工、存放,冷热、生熟、荤素分开,无交叉污染。地面干燥卫生,无水迹、无油污。
7.厨房、餐厅有有效消杀蚊、蝇、蟑螂等虫害的措施。
8.客人进入餐厅时,服务员应主动向前迎接客人,为客人拉椅让座,送上餐厅菜单和酒水单。菜单、酒水单要明码标价,印刷清晰,无污迹、无皱褶。
9.客人点菜时,服务员应热情主动的向客人介绍菜品特点,并视情况提醒客人适量用餐。
10.客人就餐时,服务员要及时为客人斟倒酒水、更换骨蝶、烟灰缸等。
11.客人用餐完毕,要按照客人要求,提供菜点打包服务,并将客人送至餐厅门口。
4售货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推销商品的性能、产地、特点,主动热情为游客介绍商品。
5出售的商品明码标价,质量合格,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