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出身葫芦寺的官员判的案,起因是薛蟠为了抢夺英莲(即以后的香菱)打死了小乡绅冯渊,被出身葫芦寺的官糊里糊涂判的,所以说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葫芦案,源于《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节。
“葫芦僧”里的“葫芦”指的是:葫芦庙。
“葫芦案”里的“葫芦”是糊涂的谐音,意思为糊涂。
葫芦僧是《脂砚斋批评红楼梦》甲戌本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贾雨村被曹公所起的名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贾雨村知恩不报的一种讽刺。
第一回中贾雨村进京求取功名,在路过姑苏的时候淹蹇住了,暂寄在葫芦庙中安身,每日卖字画作文为生。后来得到甄士隐的接济,得以上京赶考。
后来得到贾府的帮助,补授金陵应天府的缺。上任第一件事情便碰到了葫芦案,也就是薛蟠为抢夺英莲而打死冯渊的案子。
而在这里,正好碰到了因当年元宵佳节庙中不慎失火,无处安身,遂趁年轻蓄了发,充了门子的小沙弥。正欲发签捉拿薛蟠,被门子制止,还给了贾雨村暗喻四大家族的"护官符",建议他不要得罪权势,草草结案。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结案后,因恐葫芦僧对人说出自己当年贫贱之事,将他寻了个不是,远远充发了去。由此贾雨村乱判了葫芦案。
有人会认为这里的葫芦僧是指小沙弥,其实不然,在判里整个案子上,贾雨村只是表面上听从了门子的指挥,在经历了前事被贬之后,雨村对于官场早已有了自己的理解,所以在这个案子中,门子只是起推动作用,真正的决断者还是贾雨村。
曹雪芹将贾雨村称为"葫芦僧",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当年寄宿在葫芦庙,受到恩泽,后来答应寻找香菱,但现在却置之不理的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