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世界助残日。
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助残日”。
1982年,联合国做出决定,在全世界开展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呼吁各国政府关注残疾人问题,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促进残疾人与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共享社会文明的物质成果。1992年,在联合国大会上,许多第三世界的国家提出继续开展联合国十年活动,以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过大会讨论决定,每年的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提醒各国领导人关注残疾人问题,呼吁社会继续不断地为残疾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残疾人是我国的一类弱势群体他们有些身体上有缺陷,有些是眼睛上,耳朵上有一些问题,中国的社会上有很多的残疾人,他们在社会上受不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所以,全国助残日就此诞生。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助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