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或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不满3000人,非农业人口占85%以上的为镇。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10万为小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在10万-100万(含10万不含100万)为中等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在100万-1000万(含100万不含1000万)为大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在10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或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不满3000人,非农业人口占85%以上的为镇。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10万为小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在10万-100万(含10万不含100万)为中等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人数在100万-1000万(含100万不含1000万)为大城市,
城镇非农业户口在10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