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指下列船员:
一甲级船员:指持有交通部核发适任证书之航海人员、船舶电信人员及其他经交通部认可之船员。
二乙级船员:指除甲级船员以外之其他船员。非经交通部核发当值适任证书者,不得担任当值职务。
实施通用乙级船员制度之船舶,其通用乙级船员指下列各级海员:
一通用长。
二副通用长。
三通用员。
四副通用员。
船员应身体健康,且经训练合格;
②职务船员配备齐全,均须持有有效职务证书;
③职业船舶的船员必须经过四小证技能训练。
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指下列船员:
一甲级船员:指持有交通部核发适任证书之航海人员、船舶电信人员及其他经交通部认可之船员。
二乙级船员:指除甲级船员以外之其他船员。非经交通部核发当值适任证书者,不得担任当值职务。
实施通用乙级船员制度之船舶,其通用乙级船员指下列各级海员:
一通用长。
二副通用长。
三通用员。
四副通用员。
船员应身体健康,且经训练合格;
②职务船员配备齐全,均须持有有效职务证书;
③职业船舶的船员必须经过四小证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