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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标准(渔船船员职务证书最新管理规定)

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标准(渔船船员职务证书最新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31 12:29:27

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标准

渔船出海船员配备指下列船员:

一甲级船员:指持有交通部核发适任证书之航海人员、船舶电信人员及其他经交通部认可之船员。

二乙级船员:指除甲级船员以外之其他船员。非经交通部核发当值适任证书者,不得担任当值职务。

实施通用乙级船员制度之船舶,其通用乙级船员指下列各级海员:

一通用长。

二副通用长。

三通用员。

四副通用员。

船员应身体健康,且经训练合格;

②职务船员配备齐全,均须持有有效职务证书;

③职业船舶的船员必须经过四小证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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