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在古代是测量物体轻重的计量单位。“衡”是“度量衡”计量单位之一,度量衡是由商鞅发明。其中,“度”是计算长短用的器具,“量”是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度量衡的发展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因地域和国情不同计量统计方式不同。

度量衡的发展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传说黄帝“设五量”,“少昊同度量,调律吕”。度量衡单位最初都与人体相关:“布手知尺,布指知寸”、“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这时的单位尚有因人而异的弊病。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立,各国度量衡大小不一。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颁发统一度量衡诏书,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商代牙尺为中国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度量衡制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度量衡与数学、物理、天文、律学、建筑、冶炼等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相互促进的作用。商鞅为统一秦国度量衡而于公元前344年制造的标准量器铜方升上刻有:“十六寸五分寸壹为升”,用度量审其容。
衡是指物体轻重方面的标准。
很早以来,铢、两、斤、钧、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单位。但古时对重量单位的说法复杂不一。自《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开始统一起来,一直持续到唐代。其进位方法是: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自唐代起开始把“钱”当作重量单位,并且规定十钱为一两。自宋代开始定为钱的十退小单位。宋代权衡的改制废弃了铢、絫、黍等名称,其重量单位名称自大到小依次为石、钧、斤、两、钱、分、厘、毫、丝、忽。宋制衡量一直沿用至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