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一般不允许跳级。关于跳级的具体办理,教育部没有统一的文件要求,需要参照各省的具体规定。
孩子确实各方面特别优秀、且具备超前学习能力,可以做出申请:
1、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跳级的书面申请。
2、学校同意并签章,学校签章后的跳级申请,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跳级。
3、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义务教育。
关于“学生跳级”,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
1、初中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可惜的是,目前学籍管理系统中还没有开放‘跳级’这个功能。”
2、2013年起,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国网中没有“跳级”这一项。
3、2013年教育部还出台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也并未对“跳级”做出规定。
4、这意味着,纵使学生跳级成功,他的学籍却没法“跳级”。如果跳级未获批准,学生应回原班就读。所以家长需要关注,各地区学生的学籍跳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