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