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责任主要有: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培训;依法保管和使用涉密载体及设施、设备;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接受保密监督检查;发现泄密隐患或泄密行为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一)主要负责人保密职责
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保证各项保密制度在单位的实施、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二)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职责
1.对单位的日常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3.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4.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三)一般涉密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及要求;
2.积极参加各项保密教育培训、学习、掌握保密知识、保密技能,提高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
3.熟悉本职岗位的涉密事项和保密工作重点,严格遵守岗位保密要求和各项保密管理工作流程,发现失泄密情况及隐患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密办公室;
4.负责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的日常安全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