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
一般书本上是这样定义的,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2层以上为高层;另一说法是以米为计量单位的,24米以上的住宅为高层,100米以上为超高层。
房屋外墙、柱、边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