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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后出站规定(医学博士后出站有职称吗)

医学博士后出站规定(医学博士后出站有职称吗)

更新时间:2024-06-02 13:04:49

医学博士后出站规定

1、工作期满。具体时间为博士后人员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在站时间一般为2—4年,总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不得超过6年;

2、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通过设站单位出站考核,设站单位同意出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必须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即做二站博士后,政策只允许做两站博士后)。

第一条 与医学部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工作站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 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

工作站须拥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具有较高的 科研水平,工作站博士后合作导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站 须有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和办法,

工作站与医学部意向合作单位和 合作导师的研究方向应保持一致且与医学部有长期合作意向和计划. 医学部与工作站签订联合招收博士后协议书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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