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的三个特点:
1、重要性 公报的发布机关级别很高, 或者是以中央的名义, 或者是以国家的名义, 或者是以中央政府的名义。 公报所涉及的内容, 应是党内外、 国内外普遍关心和瞩目的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
2、公开性 公报是公诸于众的文件, 无需保密, 一般也没有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 而是普告天下, 一体周知。
3、新闻性 公报的内容都是新近发生的事件或新近作出的决定, 属于人民群众关心、 应知而未知的事项, 要求制作和发布迅速、 及时, 因此又具有新闻性特点。
公报一般指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领导人所发表的关于重大事件,或会议经过和决议等的正式文件。也有以会议的名义发表的公报。关于会议会谈进展、经过,或就某些问题达成协议的正式文件,称“公报”、“联合公报”或“新闻公报”。有时其中包含有关于这些国家间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条约的性质。由一国政府编印的专门登载法律、法令、决议、命令、条约、协定或其他官方文件的刊物,有时也称“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