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前的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同村社农村新增居民户,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基层村社集体所有。不可以赠与非农村户籍和非本村社以外的其他居民户口人员,严格的来说除了本村社农村户籍人员可以赠与(转让)新增分户立户无房无宅基地人员!
可以,但是要符合相关的条件。
(1)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必须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才可以实现赠与。
(2)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
(3)还应提供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