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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保办的职责(乡镇环保办公室工作制度)

镇环保办的职责(乡镇环保办公室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4-06-01 13:33:11

镇环保办的职责

环保办一般是乡镇政府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也是乡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及时与基层网格员进行联系,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

3、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4、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5、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制度执行率达100%;

6、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8、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9、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建立村收集、组保洁、镇运转、市处理垃圾四级转运体系;

10、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11、承担镇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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