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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厦门岛外的户口迁到岛内(厦门岛外转岛内户口最新政策)

如何将厦门岛外的户口迁到岛内(厦门岛外转岛内户口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05-20 08:00:06

如何将厦门岛外的户口迁到岛内

一、办理条件

1、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不含鼓浪屿区)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

岛外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 。 2、取得房屋产权证。

3、实际入住。

二、所需材料

1、入住情况调查表。

2、产权证。

3、产权人户口簿、身份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

4、申请人、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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