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法律依据是《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24条1款3项,该条款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外,浙江省公安厅也发布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进一步规定了在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并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浙江省内的每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入口处,都有一块醒目标志,上面写着“行人、非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内容。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