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是可以带手电筒和电池的,因为根据我国航空安全检查管理条例的规定,管制类刀具、易燃易爆品。生鲜肉类动物,还有就是有严重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和化学药品。严禁携带上飞机的客舱,其它的东西均可携带到飞机客舱。手电筒和电池是日常必须的生活用品,不属于严禁携带上飞机的物品范围之内,所以可以放心携带。
坐飞机能带手电筒和电池,但如果携带锂电池,其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60Wh。
一、乘坐飞机时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须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化妆品,如来不及托运,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乘坐飞机时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第一百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运输作战军火、作战物资。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 第一百零二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