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县级人大和政府无立法权。新修改的《立法法》只赋予地级市(多为设区的市)的人大和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事项,因此县级人大和政府仍无立法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没有,县级人大和政府无立法权。新修改的《立法法》只赋予地级市(多为设区的市)的人大和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事项,因此县级人大和政府仍无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