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开场陈述,是指在开始阶段双方就当次谈判的内容,陈述各自的观点、立场及其建议。它的任务是:让双方能把当次谈判所要涉及的内容全部提示出来,同时,使双方彼此了解对方对当次谈判内容所持有的立场与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就一些分歧分别发表建设性意见或倡议。
由此可见,开场陈述并非是就一个具体的议题进行实质性谈判,同时它往往与预备会议密不可分。因此,有许多谈判者将开场陈述放在预备会议之上,或者免去预备会议,将预备会议的有关任务并入开场陈述之中。
开场陈述的内容
开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谈判双方在开始阶段理应表明的观点、立场、计划和建议。具体来说它往往主要包括:
(1)己方的立场。
即己方希望通过谈判应取得的利益,其中哪些又是至关重要的;己方可以采取何种方式为双方共同获得利益做出贡献;今后双方合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成效或障碍;己方希望当次谈判应遵循的方针等等。
(2)己方对问题的理解。
即己方认为当次会谈应涉及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或建议或想法等等。
(3)对对方各项建议的反映。
如果对方开始陈述或者对方对己方的陈述提出了某些建议,那么己方就必须对其建议或陈述作出应有的反映。
总之,在开场陈述中,必须把己方所持有的对当次谈判所涉及的内容、观点、立场和建议向对方作一个基本的陈述。因此,谈判者所采用的陈述方法往往应是“横向铺开”而不是“纵向深入地就某个问题深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