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具体保护野生动物措施(我国对野生动物有哪些保护措施)

具体保护野生动物措施(我国对野生动物有哪些保护措施)

更新时间:2024-05-12 09:39:51

具体保护野生动物措施

建立自然保护区、开展驯养繁殖、实施再引进工程等。

1、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濒危动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护其栖息地,而保护栖息地的主要途径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而且还可以使其他种类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已建立了数百处濒危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使相当一部分濒危动物得到切实保护,野驴、野牛、亚洲象、白唇鹿、羚牛、马鹿、金丝猴、大鸨等的数量,已有明显增加。

2、开展驯养繁殖:驯养繁殖,是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濒危动物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发展人工繁殖种群,既可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又可满足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减少对野生种群的猎捕压力,还可为实施再引进工程提供种源,重建或壮大有关物种的野生种群。改革开放以前,动物园系统是我国驯、养繁殖濒危动物的主体,但其目的主要在于展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和地方建立了不少濒危动物繁育、救护中心,专门从事濒危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救护工作。如国家为拯救大熊猫、朱鹮、扬子鳄、东北虎等极度濒危动物,投资设立了多处繁殖研究中心;为实施野马、麋鹿再引进工程,建立了多处人工繁殖基地;为保护、发展濒危动物资源,成立了多处综合性的濒危动物驯养繁殖中心。

3、实施再引进工程:再引进工程是保护、壮大极度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重要手段。所谓的再引进,就是在某个物种曾经分布但现已灭绝的地区,再引入该物种的活体用于建立新的种群;或者是向某物种现存的极小的野生种群补充新的活体,以充实该野生种群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后者又称再充实。从某种角度讲,在原产地放生被没收的物种,如猎隼、缅甸陆龟、穿山甲、蟒蛇、猕猴等,也属于野生种群再充实活动。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