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除非在法定情形下,林业局是不能擅自撤销或是不予补办林权。如不慎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须遵循以下方法:向林业主管机关提出补办申请。补办申请需要资料包括:
①、 补办的申请;
②、 小组证明;
③、 村委会证明;
④、 许诺书(许诺书的内容包括:许诺人基本情况,林权证遗失经历,并保证林权证确实遗失,只承认补发的林权证的效力,如遗失的林权证找回,仍视为废证处理。
⑤、 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2.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核发新证,并公告原证作废。扩展资料: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