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频率
每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所需材料
在提取时,按照租赁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
2、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
3、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