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级职称评定的条件包括: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稳定;身体符合职业要求。
2. 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工作年限: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获得上一级职称后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在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4. 专业技术条件:具有在所从事专业技术方面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评聘流程如下:
1. 填写申报表格:评聘人员填写个人申报表,提供个人学历、工作经验等资料。
2. 提交申报材料:评聘人员将申报表及一些必要的相关材料提交到申报渠道(各级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备案及资格审查:申报渠道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备案工作。
4. 专家组遴选:评聘机构根据专业领域和职称评定等级,遴选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组。
5. 评审和打分:专家组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打分。
6. 审议:评聘机构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通过初审的评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是否给予中级职称。
7. 终审:评聘机构对审议后的名单进行终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8月份,评审时间视情况而定。具体细节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初级教师任期满5年以上,在教育教学岗位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两年以上优秀的教师都可评选。
先在学校报名,然后按条件排队,选出教育部门所限制的名额,进行填表,报上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