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2.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一是尖顶建筑物;
二是高层建筑;
三是野外单体建筑物等。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2.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一是尖顶建筑物;
二是高层建筑;
三是野外单体建筑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