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十年禁渔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长江流域各天然水域禁止生产性捕捞,此十年均为禁渔期。
禁渔期期间,禁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渔法进行捕捞。
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沿河自治县境内乌江水域及县域天然河道实行常年禁捕,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捕期限暂定10年。
乌江十年禁渔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长江流域各天然水域禁止生产性捕捞,此十年均为禁渔期。
禁渔期期间,禁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渔法进行捕捞。
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沿河自治县境内乌江水域及县域天然河道实行常年禁捕,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捕期限暂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