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包括:
(1)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款项支付均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收受现金范围(重点)
按照以上现金适用范围的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也只有在下列范围内才能收受现金,其他收入则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1)剩余差旅费和归还备用金等个人的交款。
(2)对个人或不能转账的集体单位的销售收入。
(3)不足转账起点(1 000元)的小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