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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短命的主要原因(秦朝灭亡的原因)

秦朝短命的主要原因(秦朝灭亡的原因)

更新时间:2024-05-11 11:34:38

秦朝短命的主要原因

秦朝短命的原因如下:

1、秦朝的法律严苛,让百姓怨声载道。

2、徭役太重,修驰道、修阿房宫、修长城,让百姓不堪重负。

3、未趁早选定接班人,致使扶苏被害,胡亥篡权。

4、秦二世 胡亥昏庸无能,使得赵高弄权害死李斯,朝廷政局出现严重震荡。

秦王朝虽在历史上拥有巨大影响,但滥用民力,统一仅十余年。前209年,陈胜、吴广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天下响应,刘邦、项羽起兵江淮共抗秦。前207年,秦亡。

1、第一:是需要一种大一统的学说

秦朝用法家的农战政策,把六国兼并了,但是狭隘的法家,其用处只能在于国与国对立的时候,才有效力,荀卿曾这样说过:“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明明是说法家易于兼并人的国家而难于在各个国家混而为一之后而使他凝聚起来,这是秦朝失败原因之一。

2、第二:是需要一个极自然的尊君理论

我们要知道周道以如此长久的时间还是停滞在封建制度里面,不能完成统一的局面,是由于天子之政令只能达于诸侯,而不能达于诸侯之陪臣,诸侯之政令只能达于大夫而不能达于大夫之家臣,家臣惟知有大夫,不知有诸侯,大夫惟知有诸侯,不知有天子,所以尽管说天子是如何当尊,终于不能统一。

秦用法家的政略,于封君身死即收其土田,所以大夫对于他下面的人,不发生君臣的关系,这一点最主要的还是经济制度,所以周王室不能作到的统一,秦实在是作到了。但是一部《韩非子》总在术的方面发挥,术者乃人君驾驭臣下的法术,法家虽是尊君卑臣,其理论根据实在非常薄弱。

商、韩尊君卑臣的理论,以为君臣的关系乃是人臣以忠诚换取爵禄,假如一问人君之爵禄何自而来,则法家即无辞以对。秦朝统一以后,在此亦未有新的说明,此秦失败原因之二。

3、第三:是需要一种均富安民的政略

大家都知道战国是商人资本发达的时代,秦虽行的是贵农轻商的政策,但他在另一方又在鼓励战士,所以秦朝的兼并者虽然不是商人,而乃是有首功的战士。并且法家所主张者,不在于安定而在于进取,不在于平均各种阶级,而在于发展各人之天才,竞争之结果,反足以造成许多阶级,秦朝在此未曾注意,所以一夫大呼,并起亡秦,此其失败原因之三。

4、第四:是对于才知之士未予以正当之出路

战国时代,布衣卿相之局已成,才知之士,游说诸侯,可以立谈而取富贵,其不能者,亦可以为食客,秦朝执政诸人率出于游说,及其既得政权之后,则恶游说文学之士,儒侠皆无所容身。秦统一六国之后,一般人之要求皆在于重行封建,不仅是在子弟与有功之臣,得地而君之,在下面有勇才知之人都能有所归依,但秦朝并未注意及此,又未予以其他的出路,天下豪杰焉得而不起而亡之,此秦失败原因之四。

5、第五:是废德教而任刑法

诗书文学在法家看来不仅是废物,而且是害物,治国只要有赏罚二柄就够了。如其是在作战耕田以外还有可作的事,恐怕人都不愿去作战耕田。商君有《开塞篇》,所开的是农战,所塞的诗书文学等事,以后的法家都守而勿失,秦统一天下之后当然还是如此,结果弄得爵赏无以劝善,刑罚不能止奸,此其失败原因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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