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防溺水“四不要”的要求:
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四、家长以及学校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学生防溺水重要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
因此,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学生防溺水“四不要 ”的要求是: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防溺水“四不要”是教育部下发的“暑期安全宣传材料之一”,与之相应的还有: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学生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私自下水施救。
溺水是指大量水液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的危急病症。多发生在夏季,游泳场所、海边、江河、湖泊、池塘等处。 溺水者面色青紫肿胀,眼球结膜充血,口鼻内充满泡沫、泥沙等杂物。部分溺水者可因大量喝水入胃、出现上腹部膨胀。溺水可造成溺水者四肢发凉,意识丧失,重者因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