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扣完12分需要现场学习7天。
原来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一律要到现场学习,现在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无记满12分记录且不是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自主报名、预约,选择5天线上学习、2天现场学习。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8分持AB类驾驶证的非校车驾驶人,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3小时的审验教育可全部通过网络学习,网络学习结束后,还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审验申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去车管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