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公文拟制标题公式(公文一二三四五六级标题格式)

公文拟制标题公式(公文一二三四五六级标题格式)

更新时间:2024-05-08 08:26:11

公文拟制标题公式

公文标题的拟制并没有固定的公式,但一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准确贴切:标题应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避免过于笼统或片面。

2. 简明扼要:标题应简明扼要,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和结构,一般不超过 20 个字。

3. 突出重点:标题应突出公文的重点和亮点,让读者一眼就能看出公文的核心内容。

4. 规范格式:标题应符合公文的格式要求,如标题的字体、字号、位置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文标题类型和拟制方法,供您参考:

1.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2. 事由+文种: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3. 发文机关+文种:如《国务院令》。

4. 文种:如《通知》、《报告》、《请示》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公文对标题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文种。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