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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供暖不达标退费细则(石家庄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规定)

石家庄供暖不达标退费细则(石家庄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05 16:55:32

石家庄供暖不达标退费细则

  如果热用户认为家中室内温度不达标,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供热公司要求派人上门测温,测温结果还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此为退费依据。若热用户与供热公司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若热用户直接将问题反映给石市供热管理中心,该中心会要求供热公司在接到反映后的24小时内提供上门测温服务。若是因供热公司的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根据石家庄指定的相关供热退费管理办法规定:室内温度标准为18摄氏度,低于18摄氏度视为供热不达标。

  如果室内温度为18摄氏度-16摄氏度的,退日取暖费的10%

  室内温度16摄氏度-12摄氏度的,退日取暖费的50%,

  室内温度在12摄氏度以下的,当天取暖费全额退还。

  一般情况下,退费需要等到供暖期结束后进行,具体退费形式需由双方协商。如果有问题,热用户可以向市供热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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