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标准:
贫困户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当然,也分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档次。并且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以2020年1月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的回应为例,贫困户认定标准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