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真草篆隶行“五体”的演变、定型,都是为了简捷、便捷的目的而逐步形成的。
文字与书写相辅相成,书与文在摇篮里便是共生的、一体的。文的造型取象给书写以意趣,笔划间架结构为书写提供了无限变化的机趣,延展出字与字之间生发、牵连、映带以及轻重、大小、疏密等变化关系,文与书的相互依存是书法的基本前提。
甲骨、金文太复杂,不好辨识,书写耗时,秦一统天下后,推行“书同文”,把大篆改造成小篆。到了汉代出现了更为简便的隶书。相应,章草也在这个时期应运而生,都是为了快捷,便于书写而形成的。
草书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汉时出现较草率的隶书,后逐渐解散隶法,用以“赴急”,出现了“草圣”张芝与索靖等人,其书法被称为章草。东晋王氏父子再创新,被称为今草。草书至唐以后,又出新法,张旭、怀素的狂草书横空出世,简明迅捷,肆意挥洒,由实用功能跃升为艺术。
同样,行书的出现也是楷隶简化的结果。史书讲: 自隶法扫地,而真楷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乎两者行书有焉。于是,兼真则谓之“真行”,兼草则谓之“行草”,行书简明,易于辨认,笔势连接,却又不似草书般放荡行骸,不是轻易驾驭的,因此,至今行书被大多数人喜好并广泛使用着。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是简捷催生了书体的变化。历代有识之士,追求简与捷,形成了完备的“真、草、篆、隶、行” 五体。至于由实用上升到艺术层面,那是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积淀,精神上的需求、取向所致,书写上升为“法”,任一体写好了,就进入了艺术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