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拇指式。竖起大拇指,其余四指弯曲,表示强大、肯定、赞美、第一等意; (2)小指式。竖起小指,其余四指弯曲合拢,表示精细、微不足道或蔑视对方。这一手势演讲中用得不多。 (3)食指式。食指伸出,其余四指弯曲并拢,这一手势在中国演讲网演讲中被大量采用,用来指称人物、事物、方向,或者表示观点甚至表示肯定。胳膊向上伸直,食指向空中则表示强调,也可以表示数字“一”、“十”、“百”、“千”、“万”。手指不要太直,因为面对听众手指太直,针对性太强。弯曲或钩形表示九、九十、九百……齐肩划线表示直线,在空中划弧线表示弧形。 (4)食指、中指并用式。食指、中指伸直分开,其余三指弯曲。这一手势在一些欧美国家及非洲国家表示胜利的含义,由英国首相邱吉尔在演讲中大量推广。也表示二、二十、二百……之意。 (5)中指、无名指、小指三指并用式。表示三、三十、三百……。 (6)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四指并用式。表示四、四十、四百……。 (7)五指并用式。如果是五指并伸且分开,表示五、五十、五百……。指尖并拢并向上,掌心向外推出,表示“向前”、“希望”等含义,显示出坚定与力量,又叫手推式。 (8)拇指、小指并用式。拇指与小指同时伸出,其余三指并拢弯曲,表示六、六十、六百……。 (9)拇指、食指、中指并用式。三指相捏向前表示“这”、“这些”,用力一点表示强调,也表示数字七、七十、七百……。 (10)拇指、食指并用式。并拢表示肯定、赞赏之意;二者弯曲靠拢但未接触,则表示“微小”、“精细”之意;分开伸出,其余三指弯曲表示八、八十、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