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共辖8个县级行政区,包括2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2个县,分别是:沙市区、荆州区、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监利市、公安县、江陵县。
荆州市,古称江陵、郢都,是湖北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中游交通枢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