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嫌猜宏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兆脊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自2023年9月1日起,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嫌猜宏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兆脊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