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使用安全规程
1、凡需使用天然气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天然气的特性有所了解。
2、凡需使用天然气的单位,必须事先向设备动力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准使用。
3、严禁在天然气配气站内或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堆放易燃物品或吸烟。不准在天然气窑炉内休息或凉衣物。
4、严禁利用天然气管道作电焊接地线。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5、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天然气配气站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7、天然气加热炉、退火炉、锅炉等必须特别注意下列要求: 1)引入使用点的天然气母管上的总头闭阀应装设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点,且应无泄漏,经常保持完好,有油水分离器或排水管时,应每班进行排污; 2)点火前应先检查各种闸(阀)门,管道等是否有漏气、漏风等现象,鼓气设备等是否运转正常,烟道抽力是否符合开炉标准,操作区内是否有明火等; 3)打开室内门窗及窑门,再开通风机对窑炉进行吹除,5~10分钟,待余气排除干净后,方准点火; 4)在燃烧过程中经常观察炉内燃烧情况及天然气压力变化。随时注意调整空气与天然气的比例,以保证燃烧正常。
8、点火时必须严格遵守“先点火,后开气,再调压”的操作顺序,严禁违章操作: 1)点火用天然气干管应预先检验两个关闭阀是否灵敏、可靠; 2)点火操作顺序: 微微开启空气阀; 用点火棒靠近气源出口; 缓慢打开天然气阀,待烧嘴点燃后移去火源; 调整天然气与空气的比例,待燃烧正常(视烧嘴燃烧不见火苗为原则),然后关闭炉门,并打开炉门冷却水阀。 3)停火操作顺序: 关闭窑炉上天然气总阀及分阀; 停止鼓风机运转; 打开天然气放散阀1~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