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统招和均招是中国教育体制中常用的两个概念。
中学统招(Unified Enrollment)是指中等教育阶段(即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一种制度,也称为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在中学统招制度下,学生通过参加统一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志愿填报的学校优先顺序被分配到相应学校。这种制度旨在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选拔和分配,避免学校凭借其他因素进行选拔。
均招(Equal Admission)是指高中阶段学校在一定的招生指标下,按照学生的户籍地进行招生的制度。根据均招制度,学生的招生资格主要由其户籍地所在的学区或行政区域决定。学生在均招制度下,通常只能选择就近的学校进行就读。
这两种制度在中国的不同地区和学校中有所应用,其具体规定和实施方式可能因地而异。在一些地方,中学可以同时采用中学统招和均招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招生政策。
“中考统招”是指计划内的招生,也就是说普招的学生是没有经过招办录取的考生,而统招的学生是经过招办正式录取的考生。“衡生均”是符合每个学校中的指标名额而得以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