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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用血规定(献血用血最新规定)

献血用血规定(献血用血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03 09:15:32

献血用血规定

对于无偿献血者,国家会发放“无偿献血证”,各地方可根据自身安排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一般是食品、小礼物、少数会直接补贴钱)。献血间隔大于六个月,且每次献血量不得超过400毫升(对于血库急需的血液,工作人员会在与献血者商量后抽取400毫升;血库一般需求的会抽取100或者200毫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一条 献血者享受下列待遇一、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使用血液,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二、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并终生无偿使用血液。

1、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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