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祖国》被誉为“第二国歌”。
从上世纪50年代起,这首歌就有了一个美誉:第二国歌。《歌唱祖国》由人民音乐家王莘作词作曲。60多年来它传唱不衰,凝结了爱国之声,人民之心,民族之魂。无论在哪里,只要音乐响起,它都能让中华儿女充满自豪和力量,其传世之作的地位不言而喻。
1951年9月12日,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令:在全国广泛传唱《歌唱祖国》。歌曲已经成为中国各种重大活动的礼仪曲、开场曲或结束曲。1989年荣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金唱片奖。
《歌唱祖国》被誉为“第二国歌”。
从上世纪50年代起,这首歌就有了一个美誉:第二国歌。《歌唱祖国》由人民音乐家王莘作词作曲。60多年来它传唱不衰,凝结了爱国之声,人民之心,民族之魂。无论在哪里,只要音乐响起,它都能让中华儿女充满自豪和力量,其传世之作的地位不言而喻。
1951年9月12日,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令:在全国广泛传唱《歌唱祖国》。歌曲已经成为中国各种重大活动的礼仪曲、开场曲或结束曲。1989年荣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金唱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