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口腔清洁护理用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新要求》),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口腔护理产品
最严监管
《要求》中明确规定,新开发的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在投放市场前,应根据产品的用途以及类别进行安全性评价,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对含氟类儿童产品的特别要求:例如,含氟类牙膏产品的总含氟量必须小于或等于0.15%,含摩擦剂的产品玻片必须无划痕等。
尤其是“新开发的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在投放市场前,应根据产品的用途以及类别进行安全性评价”这一新规定,将大大影响国内各大新老口腔护理品牌的产品研发。
可以预见
老包装需要更换
从业人士对于此事是这么认为的:许多没有临床验证的功效,如“去火、去口臭”等都不能再宣称了,这意味着大批口腔清洁护理产品需要更换包装。
与此同时,牙膏类功效性将会得到更为严格的法制监管,许多热衷于打概念牌、炒作功效的口腔护理品牌,都将会受到严厉的打击。
当然,在国家开始强制性要求之前,许多大品牌大企业就已经在做口腔护理产品各种功效的安全性评价了。国内一些医院,如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等等也一直都在做牙膏的临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