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且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申请项目须为《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6表1中所规定的学科领域、研究方向,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不得申报。